苏建函建管〔2022〕317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门《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10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标准制定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29号)要求,强化我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技能人才配备,促进技能工人素质提升,减少安全隐患,提高工程质量,我厅组织编写了《江苏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标准(试行)》,现予以发布,请各地自2022年10月1日起遵照执行。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照配备标准,充分利用我省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联系人:伦智慧,025—51868971。
附件:江苏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标准(试行)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